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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行抗诉--申诉程序

www.zhxww.net  来源:镇海网讯  2006-4-20 15:13:22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当事人如果认为已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有两种司法救济途径:一是直接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诉,要求再审,二是向检察机关申诉,要求提出抗诉。

    如果当事人选择向检察机关申诉,应提交书面的申诉书、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以及证明其申诉主张的证据材料。

    需要说明的是,检察机关受理当事人的申诉,不收取诉讼费用。

    镇海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镇海区镇宁东路58号,邮政编码315200

    联系电话:86371237,86371239  电子信箱:zhjcy1@yahoo.com.cn

    同时,当事人也可以在“在线申诉”一栏进行网上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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