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主贷款
------解决资金周转 心系企业发展
小企业主贷款系指中国光大银行向中小企业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发放的,用于补充中小企业流动性资金周转等合法指定用途的人民币担保贷款。
贷款条件:
◆ 贷款人须是年满22周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稳定的收入和还本付息的能力的自然人。
◆ 小企业主贷款支持的企业必须满足: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经营期限在1年以上。
◆ 小企业主支持的主要行业:制造业、为大中型企业进行长期配套生产的上下游企业、流通业、餐饮业
贷款方式与期限:
本贷款授信方式分为单笔贷款和贷款额度授信两类。
◆ 单笔贷款指贷款人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一次性/分次发放,分次收回的贷款,该类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8个月。
◆ 贷款额度授信指贷款人对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进行评定后,授予借款人可在最长3年期限内,根据合法指定用途向贷款人申请使用的最高贷款金额。在授信额度及授信有效期内,借款人可随时向贷款人申请使用贷款,但每次使用贷款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购销合同。
本贷款可以办理展期,展期最多只能办理一次,原贷款期限一年(含)以内的展期期限不能超过原贷款期限;原贷款期限一年以上的展期期限不能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
贷款金额:
本贷款单一借款人授信金额起点为20万元,最高授信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担保方式:
房产抵押。
还款方式:
我行提供灵活的还款方式供您按需选择:按月等额还本付息法,按月等本金法,宽限期内还息、后等额还本付息法和按月付息一次还本法。通常情况下,借款人应当从放款的次月起开始还款。为方便借款人有效运用信贷资金,凡是贷款金额在100万元以下并且贷款期限在一年之内的,借款人可以实行在借款后第一至六个月还款期先还利息,剩余时间等额或等本金还款。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应基准利率上浮一定比例确定。对于借款人及经营企业在我行有良好综合收益的,可以适当下浮利率,具体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